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2021年,广东省能源协会作为中电联信用办广东评价中心,将继续积极响应政府关于能源行业电力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涉电力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全面开展2021年广东地区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查看全文】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现将2020年度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初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1日到2020年12月25日止。若对下列申报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查看全文】
各有关单位: 围绕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提升许可持证企业资质管理水平,及时为行业企业解读最新政策,我协会特邀请南方能源监管局资质管理处于12月25号上午在深圳举办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政府信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贯会,请行业内各企业积极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查看全文】
为了更好的满足我省能源(电力)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需求,我协会成立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广东省能源协会职称工作站。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2019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为了更好的满足我省能源(电力)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需求,我协会成立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广东省能源协会职称工作站。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职称申报的规定》(人才评价〔2020〕1号),现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2019年度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广东省能源协会专家库自成立以来,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在能源行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能源各研究领域专家的作用,我协会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能源领域专家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查看全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和《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0号)的通知精神,结合电力工程专业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广东省电力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我协会拟于6月19日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管理线上培训工作,为企业在相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现将线上培训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作为我省能源行业的连接纽带及服务平台,协会希望与全体会员企业协力共助当前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三区三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克服当前疫情困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如期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同迈入小康社会。在此,广东省能源协会向全体会员爱心企业发出倡议: 【查看全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南方能监局、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及省工信厅等政府部门的要求,我协会积极引导各企业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并有序复工复产。为满足部分企业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在资质管理方面的培训需求,我协会有序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管理线上培训工作,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