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广大能源(电力)企业和从业者为夺取全省乃至全国抗击新冠疫情阶段性胜利、推动全面复工复产,实现社会平稳运行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广能协〔2020〕56号文件精神,经前期推荐、评选和公示,广东省能源协会决定对此次活动评选出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送变电分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等60个突出贡献集体以及王伟等80名突出贡献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查看全文】
各会员单位: 感谢各会员单位长期以来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了更好开展服务工作,保障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请各会员单位按照【广东省能源协会章程】规定缴纳2021年度的会员费用。 【查看全文】
为提升电力工程质量,推进电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广东省能源(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水平和技术能力提升,协会将推荐符合条件的工程参加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开展2021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查看全文】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2021年,广东省能源协会作为中电联信用办广东评价中心,将继续积极响应政府关于能源行业电力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涉电力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全面开展2021年广东地区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查看全文】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现将2020年度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初次考核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21日到2020年12月25日止。若对下列申报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查看全文】
各有关单位: 围绕落实国家“放管服”政策,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提升许可持证企业资质管理水平,及时为行业企业解读最新政策,我协会特邀请南方能源监管局资质管理处于12月25号上午在深圳举办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政府信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贯会,请行业内各企业积极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查看全文】
为了更好的满足我省能源(电力)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需求,我协会成立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广东省能源协会职称工作站。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协会工作站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2019年度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为了更好的满足我省能源(电力)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定需求,我协会成立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广东省能源协会职称工作站。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职称申报的规定》(人才评价〔2020〕1号),现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2019年度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查看全文】
广东省能源协会专家库自成立以来,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在能源行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充分发挥能源各研究领域专家的作用,我协会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能源领域专家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