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广东省能源协会! 今天是: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5号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