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能发监管[2019]8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19]79号)要求,全面推进南方区域能源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局长办公会专门听取了信用监管工作汇报,对当前信用监管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对2020年信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根据局长办公会决定,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南方能源监管局涉电力领域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涉电力立领域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局信用监管工作;办公室设资质处,负责领导小组和信用监管日常具体事务的落实,牵头推进全局信用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要求把信用监管工作全面融入到日常监管业务中;建立联络人制度,要求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同合作。此外,正在起草的《南方能源局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将对信用监管的具体工作机制、流程和标准进一步细化 。
为了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南方能源监管局制定了《2020年南方能源监管局信用监管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信用监管工作的总体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并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至各个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打造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局长办公会还要求各部门在各自监管职责内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在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各部门日常监管信息的归集问题,切实提高信用信息的关联度、区分度、靶向度。
当前,南方能源监管局以资质管理领域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在许可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全面实施以信用为基础开展分类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检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进一步发挥负面约束和正面激励作用。后续将重点在安全、行业、市场、稽查等领域中研究探索信用监管措施,实现信用监管在能源监管全领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