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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家 能 源 局
公 告
2017年第1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我局对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47件,拟修改文件28件(具体内容详见附表),现予公布。
1.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国家能源局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