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晶见获悉广东2018年的电力市场交易安排,根据通知文件,晶见归纳了以下几个要点并进行简要分析:
市场规模
2018年的市场规模与上次文章中提到的一样,范围是在1500~1600亿千瓦时,年度双边协商规模1000亿千瓦时,发电侧双边上限1100亿千瓦时,供需比是1.1。
2018年年度合同集中交易规模100亿千瓦时,占整体规模的6.25%,占比不算很大,但是可以满足不少中小售电公司的购电需求。
扣除年度双边和集中合同的1100亿千瓦时电量,剩余的月度集中电量最大500亿千瓦时。
通知提到,11月10号24点关闭系统,而且,只要长协达到1000亿就关闭交易。也就是说,扣除节假日和双休,剩下可以谈判的时间已经不到一个月了。
差异化电量准入门槛
由于广东区域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平衡,为了更大限度的纳入更多市场主体,广东今年将实行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电量准入差异化门槛的政策,操作如下:
珠三角9市工商业市场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
(珠三角9市: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珠海、江门、肇庆)
粤东西北12市的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500万千瓦时。
(粤东西北12市: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
新入的燃气与核电
这次新准入了常规燃气和核电机组,其中常规燃气电厂6家,年度双边协商的电量上限为34.28亿千瓦时,除大亚湾机组主要发电供香港,所以除大亚湾外的广东核电厂基本参与交易,共有8台机组,年度双边协商参与电量为92.74亿千瓦时,按照0.7的上限计算,核电总参与电量规模约为132.48亿千瓦时,整个电量规模占总交易规模的8.28%。这与晶见过去的文章测算规模相差还算接近,当然目前核电参与月度发电合同转让,只能核电与核电之间转让。
最后附上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