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通知中称,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积极推动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原则上应按现有电力调度控制区(考虑跨省跨区送受电)组织开展,具备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合并调度控制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试点实施工作可由调度机构牵头,也可由交易机构牵头,这两种模式都要进行实践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要求各试点需在9月8日前确定相关负责单位和联系人,南方电网已印发的《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将有序、稳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