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电〔2017〕48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复审等程序,认定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大用户符合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扩大试点准入条件,现将名单印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7月13日
广东省直接交易准入电力大用户名单(第二十七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