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以来,全国各省市积极响应,各项工作展开的如火如荼。这其中,广东电力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端,行业内的人都在关注具体的每一个进展。本文梳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以来,广东省电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一、广东电改进展情况
输配电价改革方案有望近期发布。2016年第二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包括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目前,第二批中只有江西、四川、重庆、广东尚未正式公布核定的输配电价。据悉,广东的方案已经上报,已初步提出广东电网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正在等待批复。
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2016年11月,广东省内已获国家批准的广州开发区、珠海金湾东、深圳前海、深圳国际低碳城等4个区域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放开改革试点。1月19日《广东省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实施方案》发布,其中明确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加快配电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放开,推动广州开发区(中新知识城)、珠海金湾东、深圳前海、深圳国际低碳城增量配电网业务放开试点工作。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依照《广东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开展组建,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6月挂牌,2017年3月正式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广东电网以70%的占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省内发电、售电等其他市场主体和第三方机构参股。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2016年,广东省进入市场主体有近1300家,其中售电公司210家,大用户600余家,部分省级产业转移园区(共11个园区)内的中小工商业用户约440家,电厂近40家。
4月11日,广东批准了第25批电力大用户,至此,市场迎来了683家大用户。
5月5日,广东省经信委发布了第八批列入售电公司名录的名单。截止目前,广东已有309家售电公司,分布19个地级市。其中以广州和深圳售电数量最多,广州以110家售电公司远超深圳80家。广东省电力市场目前已经形成浓厚的市场氛围。
交易规则逐步完善。广东省被批准为售电改革试点后,以售电侧改革作为此次广东电力体制改革的切入口。随后,着重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截至4月,已经发布了11项文件。具体如下:
广东省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主要文件汇集(截至2017年4月)
电力市场建设运行情况。广东省经信委2015年12月明确2016年放开420亿千瓦时进行直接交易,其中140亿作为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省内11个产业转移园及广州开发区全部企业纳入试点。2016年在“原大用户直购电试电”工作政策下,建立以“固定中间、价差传导”的价格模式,采取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争交易两种市场模式。2016年,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了8次交易,包括1次年度协商交易和7次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直接交易电量累计440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8%,其中,月度集中竞争电量160亿千瓦时,双边协商交易交易电量280亿千瓦时。
2017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信委、广东省发改委联合印发《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在此新规下,广东省开展月度集中竞争交易。在4月24日的5月电量集中竞价结果公布后,出清价差收窄为-45.00厘/千瓦时。2~5月份,统一出清价差分别为-145.5元/兆瓦时、-189.45元/兆瓦时、-101.5元/兆瓦时、-45元/兆瓦时。具体来看,供应方最高成交申报价与需求方最低成交申报价不趋同,大量的需求方报天花板价(0厘/千瓦时),大量的供应方报地板价(-450厘/千瓦时),体现价格风险增大。
另一方面,2月已完成2017年年度长协交易,成交总电量837亿千瓦时,发电侧和用户侧相对于上网电价和目录电价平均降价0.064元/千瓦时。
二、广东电力交易规则和市场间还需不断校准
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机制、市场监管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还需完善,电改的道路并不会坦荡如砥。对于监管者,仍需要密切关注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也要总结已经显现出来的问题,加强风险防控。
2016年的市场交易,规则未能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从2016年3月开始,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举行了我国首次有售电商参与的集中竞价,当月成交电量10.5亿千瓦时,平均价差-0.12555元/千瓦时。意味着每度电便宜了1毛多,与当时广东年度长协电量让利约8厘相差十多倍,震撼了整个电力市场。3~8月,6次月度集中竞价,4月平均价差高至-0.14793元,但后期开始慢慢回落,5~7月平均价差为-0.13328元、-0.0938元、-0.0588元,8月价差一度缩窄为-0.04338元。过山车一样的价格起伏,让广东电力市场参与主体深刻体会了市场上心跳的滋味。从数据结果来看,价差逐渐缩小,但是也反映出供需两方对降价的承受力逐渐下降。供应方的报价趋于理性,而需求方的报价较为随意,两方的竞争可能失衡。
问题在于交易规则和市场不匹配。当时的规则,不但有多种因素影响最终成交价格,而且不确定性大。而且,当时广东省电力市场的参与者纷纷表示,交易价格机制给大家带来很大困惑,即使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也难以汇集梳理有价值的信息并制定有效的竞争策略。中电联规划发展部张卫东曾分析指出,广东省2016年的交易规则,使得在一次集中竞争交易中,同时形成了数量巨大的子交易,而每一个子交易的成交价格都不尽相同。而这种规则下的直接后果是集中竞价交易的信息公开难度显著增加、交易参与方之间的无效博弈显著增大,交易平台的公平公正性受到严重质疑。
2017年广东采用新的电力交易规则后,诟病者有之。5月电量集中竞价结果的出清结果是-0.045元/千瓦时,进一步收窄。可见,在新的规则下供需双方的竞争程度并无缓和,双方在报价上博弈更加激烈。而且,供需双方都在试探价格的“边际”,甚至有多数电厂偏离自己的真实成本报价。这与规则建立的“以边际出清来降低市场成员的报价博弈动机”的理念仍有差距,市场给予的反馈仍是边际博弈的激烈交锋。从今年5个月的集中竞价情况来看,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增加。这与2016年底成交需求方的最高申报价差接近于0、最低和平均申报价差也逐渐向0靠近的情形相比较,现行的规则是否能保障市场稳定还需要继续观察。对此,清华大学陈启鑫和夏清认为,边际出清的竞价机制,在当前供需关系宽松的形势下,可能产生的效果是“推动发电侧报成本、纵容购电侧压价格”。这本就是当前市场供需形势的真实反映,在年度双边协商中才刚刚上演。若供需逆转,则形势自然也逆转,“边际出清”的竞价机制本身并没有对于发、购两侧的天然倾向。从更宏观一点看,抛开对于某个具体市场成员的利益分析,此结果其实是有利于实现发电侧真正的资源优化配置。在此前提下,购电侧的报价高低,决定的是该部分省下来的社会福利在发、购两侧之间的分配,这个分配过程,本身基本不产生新的福利,也不会减少已经产生的社会福利。
此外,目前,广东省电力市场建设是在独立的输配电价未核定的背景下,而近期已了解到,广东的方案已经上报,广州输配电价与全省输配电价相比略高一些,再加上深圳为首批试点单位,广东省有可能出现三种输配电价并存的情况。那么,广东省目前的竞价规则采用的是相对值报价,发电侧和用户侧按照愿意在目录电价基础上调整后进行报价。待输配电价核定后,按照广东市场规则细则,将会把竞价规则改为绝对值报价。届时,供需双方会展开新一轮竞价,会对规则和市场产生新的挑战。针对中长期市场,现在的规则是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交易,向着现货市场过渡,是以规则来推动市场,还是应该以现在市场来修正规则,这个还得持续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