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南方能源监管局受理投诉举报144件。主要反映供电企业没有及时处理电能质量差、抄表员估抄用电量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涉及的主要业务种类详见附表1、2)。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受理投诉举报涉及的企业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3月份受理的144件投诉举报。其中,广东电网公司64件,广西电网公司28件,海南电网公司12件,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19件,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6件,广西水利电业集团有限公司14件,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件。
投诉举报涉及的企业及反映的主要问题详见附表3。
二、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3月份受理的144件投诉举报已办结104件。其中属实2件,不属实3件,部分属实6件,撤诉93件,另有40件正在调查核实。本月办结往月受理投诉44件。
本月回复延迟的企业:
1.海南电网公司(投)字[2017032702];
2.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投)字[2017030907]。
(一)基本属实的情况
3月份受理并且办结的92件投诉事项,经核实属实2件,反映供电企业解决电能质量差问题1件,反映抄表员不按规定抄录用电量问题1件。(详见附表3)。
南方能源监管局已要求各供电企业认真分析用户投诉原因,逐一对照用户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同类问题反复投诉。对与事实有出入的投诉,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回访用户时,向用户作了解释和说明。
(二)回访投诉人的情况
对3月份向12398投诉的用户,南方能源监管局对有明确联系方式的投诉人逐一进行了回访,接受回访的投诉人对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其投诉的问题的工作表示满意。
三、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
广西贺州昭平县用户反映电线在路中央存在安全隐患,多次向供电企业反映未得到处理。经核,用户向供电企业反映该安全隐患后,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已赴现场进行勘察并与村委协调迁移线路,后因下雨延误施工,工作人员没有及时与用户就延迟施工原因进行沟通解释,引起用户投诉。目前,线路已完成整改,供电企业已就与用户沟通不足等问题对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并加强对农村电网改造及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此事说明供电企业应保持与用户及时有效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对供电服务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