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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号)第三十六条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第七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广东宏涛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见附件)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现予以通告,通告期30日。通告期满,我局将注销其许可证。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通告注销企业名单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