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协会服务职能与电力工程专业委员会专业支撑作用,助力会员企业精准把握能源电力建设工程领域最新司法动态,切实提升企业合规能力,8月26日,协会在深圳培训基地举办了“《最高院建工司法解释(二)》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与应对”专题讲座。本次活动吸引了近30名会员企业负责人、法务负责人及工程管理骨干到场参加学习,取得了良好反响。本次讲座得到了协会会员单位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活动由协会会员部统筹组织开展。
本次讲座特邀协会会员单位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全国)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夏世友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夏律师同时担任卓建(全国)建设工程合规中心主任、建诚律师团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并长期受聘为多家建筑行业协会及数十家建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建设工程法律实务领域拥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诉讼与非诉经验。
讲座过程中,夏世友律师紧扣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从制定目的、适用标准及实务影响出发,逐条拆解23项条文司法适用规则。他结合自身长期服务工程建设一线的管理经验和大量经办案例,通过6个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重点解读新规下被挂靠企业责任加重的合规风险防控路径,梳理实际施工人无法直接起诉发包人时的合法回款途径;明确审计、财评久拖不结算的维权流程,传授承包方应对工程质量索赔的抗辩思路;厘清固定总价项目中途退场的已完工程量计价规则,细化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适用范围与特殊情形行权要点。分享内容直击企业经营难点,兼顾法条解读、典型案例分析与落地实操方案。
本次讲座紧扣行业热点与会员企业实际诉求,为能源电力建设企业准确理解新司法解释、有效防范全过程法律风险提供了务实思路和工具方法,获得参训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协会也将持续整合专业资源优势,围绕会员企业需求开展更多专题培训与交流活动,助力会员企业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不断提升依法经营水平,共同推动广东省能源电力行业稳健高效运行。